11月9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24-2026年西藏清潔能源消納及供電保障交易合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在四川舉行。據悉,本次協議簽訂涉及北京、上海、山西、湖南、甘肅、陜西、四川、重慶、西藏等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協議的簽訂,對進一步深化電力援藏工作內涵,建立藏電外送消納及電力保供互濟長效機制,促進西藏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保障西藏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助力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服務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和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西藏是重要的國家安全屏障、生態安全屏障、清潔能源資源接續基地,在黨和國家戰略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西藏清潔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水電、光伏、風電裝機容量突破500萬千瓦,占總裝機比例超過90%。受清潔能源“靠天吃飯”特性及西藏用電負荷高速增長等因素影響,西藏汛期清潔電源消納困難,需要通過大電網跨區跨省消納,同時在枯水期本地發電能力不足,需要通過購入電力保障供應。
記者了解到,本次協議統籌2024-2026年西藏清潔電力外送及購電需求,經相關省份友好協商,共簽約電量155億千瓦時,包括73億千瓦時西藏清潔能源外送協議和82億千瓦時西藏購電協議,參與簽約省份18家,預計增加西藏市場主體收入超20億元,是近年來交易規模最大、參與省份最多、經濟效益最大的電力援藏交易框架協議。在以往藏電外送交易基礎上,本輪協議有效統籌西藏清潔能源消納與供電保障,2024-2026年豐水期通過川藏交流、柴拉直流、陜武直流等多條通道,逐年外送20.9億千瓦時、17.7億千瓦時、34.5億千瓦時西藏清潔能源至北京、河北、山東、上海等中東部16個省(市),有力服務西藏水電、光伏等清潔能源送出消納;在枯水期通過川藏交流、柴拉直流等通道,從山西、陜西、甘肅、寧夏等5個省(自治區)逐年購入21億千瓦時、28億千瓦時、33億千瓦時電量,全力保障西藏冬季供電平穩。未來三年,隨著交易協議全面執行,預計將助力我國中東部地區減少標煤消耗224萬噸、二氧化碳排放559萬噸,同時滿足西藏地區未來三年年均12.7%的用電增長需求,有力提升西藏地區用電保障能力。
據悉,近年來,國家電網公司不斷加大西藏電網建設和電力援藏工作力度,在青藏、川藏兩條電力天路基礎上,先后建成藏中、阿里聯網兩條電力天路,形成了西藏500千伏統一電網,實現了西藏電網跨越式發展,為西藏清潔能源外送消納和電力供應保障打下了堅實基礎。特別是2016年以來,充分發揮大電網資源優化配置平臺作用,依托全國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堅持以市場化方式推動西藏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先后組織簽訂了16.3億千瓦時藏電入渝、61億千瓦時西藏清潔能源消納等4輪“電力援藏”交易協議,藏電已外送至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交易總電量突破132億千瓦時、累計創造經濟效益超36億元,藏電外送為中東部地區減煤超418萬噸、減排二氧化碳超1042萬噸,取得了顯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