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委員潘家華出席“中國碳中和50人論壇”并發表題為《碳中和:不能走偏了》的主題演講。關于能源“雙控”,潘家華認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干什么呢?該控制的是化石能源,零碳能源多多益善,為什么一定要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呢?如果一個地區有無限風電、光電,完全可以大力開發利用,控制總量是沒必要的。
演講內容出來后,也給對碳市場寄予巨大期望的人們潑了一盤冷水。
關于碳市場。潘家華認為市場手段很有用,但是必須要清醒的是,從長遠看,碳交易市場不可能蓬勃興旺,市場功能也很有限,因為配額交易必須要交易成本低、交易主體多。而從全球看,2050年前后,不少國家開始接近碳中和,最后碳排放大體歸零,所以碳市場不可能做大,也不可能做強。而碳是無形產品,要核查、登記、交易,眾多環節且不說尋租,更不說腐敗,正常的運行其成本就很高。而碳交易市場中,化石能源排放大戶大都是上游原材料企業,這些企業數量較少,易形成寡頭;上游企業也可以輕易將碳成本轉嫁出去。
潘家華指出,一提碳中和,森林碳匯、水稻養殖等諸多領域都熱情高漲,大有“大干快上”、喧賓奪主之勢,然而這些領域都是氣候中性碳,依靠栽樹推動碳中和勢不切實際的。中國森林碳匯一年4.34億噸,對于超過百億噸的化石能源碳是“杯水車薪”的。
他強調,碳中和的主攻方向在于能源。然而能源“雙控”要求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并不合理,他認為,應該控制的是化石能源碳排放,二零碳能源則多多益善。關于碳交易市場,他認為,由于交易成本過高、企業數量較少、易形成寡頭,碳排放長期趨于歸零,碳交易市場不可能做大做強。
潘家華指出,發達國家從達峰到中和多在50年以上,而中國只有30年,這絕非易事。那些認為隨著收入的增加,碳中和也將迎刃而解的觀點并不符合現實情況,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并不成立。
以下為潘家華的演講節選(略有刪節調整):
不能指望栽樹實現碳中和
關于碳中和的解讀,現在有些理解走偏了。以前對碳的關注度并不高。2020年9月以來,中國向國際社會承諾碳中和,而且在中央多次會議上要求落實。國家一句號令,千軍萬馬、上上下下都積極表態推動碳中和,這是沒錯的。但問題在哪兒呢?感覺有些喧賓奪主,非二氧化碳、森林碳匯、水稻養殖甲烷等等很熱鬧。但實際上,碳中和主要或基本上指的是化石能源的碳,其他的碳相對于化石能源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并不是碳中和的主攻方向。
在溫室氣體排放中,化石能源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多少呢?80%。甲烷中間至少有40%是由化石能源產生的,30%氮氧化合物也是化石能源產生的。所以要抓主要矛盾,這才是正道,才是正理。絕對不要喧賓奪主,不要一說碳中和,似乎什么領域都可以做貢獻。
現在廣為流傳的碳中和“天平圖”,實際上是錯謬的。在“天平”一側,大量排放依舊,另一側,則靠碳匯來中和。從科學上講,這是錯的,原因是:綠色植物是碳匯,也是碳源。這些綠色植物叫氣候中性碳,它們從大氣中吸收二氧化碳,最后它是生命體要死亡、要枯枝落葉,最后又回到了大氣,怎么可能是永遠的碳匯呢?
在某一個時間段,綠色植物可以有這么一點碳匯,從長遠來看,植物碳循環是氣候中性的,不要以為,栽了樹就可以把碳給中和了,從邏輯上是不成立的。
說到碳匯,國家林草局2019年出版的《中國森林資源普查報告》顯示,我國森林碳匯一年4.34億噸,如果換算成二氧化碳,也只有12億噸。而中國2019年全口徑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是140億噸,其中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102億噸。即便是真的碳匯,要中和年總量超過百億噸水平的化石能源碳也是杯水車薪的。
所以森林植物的主要功能不在碳匯,而在可再生能源。生物質燃燒有碳排放,但是,生物可以氣化替代天然氣,生物乙醇可以替代汽油,生物型碳可以替代煤球,生物質可以直接燃燒發電。這才是森林植物的真正功用所在。
碳中和,真的不要走偏了。農業林業的碳,多屬于氣候中性碳,碳是來自于大氣中間的。牛吃草、豬食料、養殖業釋放甲烷,又回到了大氣,它們都是氣候中性的。
調整能源結構,不宜限制總量
碳中和最直接、最直觀可測的是能源、能源,還是能源。沒有捷徑可走。
事實上,我們需要的并不是碳,我們需要的是能源服務。煤發的電是電,光伏、水發的電也是電,兩者是均質產品,和來源沒有關系。
所以德國最初說在2042年把煤炭歸零,后來提前到2038年,現在明確2030年將煤炭歸零。德國碳中和的技術路線做得非常詳細,基本上都是化石能源,其他的微乎其微,也沒有什么大量碳匯的表述。
關于碳中和,我們的政策必須要理性。例如能源“雙控”。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干什么呢?該控制的是化石能源,零碳能源多多益善,為什么一定要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呢?如果一個地區有無限風電、光電,完全可以大力開發利用,控制總量是沒必要的。
我們必須承認煤炭對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性貢獻,沒有煤炭,中國的經濟發展到現在是不可能的,但是這并不表明,煤炭還有未來,這一點是必須明確的。
關于氫能,這是二次能源,如果它是源自于化石能源,依然是高碳的,未來氫能必須來自零碳的可再生能源。
全國碳中和,是一盤棋,要協同,不可以單打獨斗。比如大西北風光無限,大西南水電潛力非常大,東南沿海是經濟重心,相對來講人口密度高,經濟活力強,陸域空間小,但是海洋風電也有很大潛力,由于可再生能源的空間和時間差異或不可控性較強,必須要區域協同,多能源品種協同。
碳交易市場成本過高、前景堪憂
從國際上看,咱們是發展中國家,我們定位是非常明確的。但是在碳這個問題上,中國確實要認清我們現在不是微不足道的。我們現在的碳在全球的占比,超過1/4,2020年,超過了OECD經濟發展合作組織所有經濟體的總排放量,人均上,我們早已超過歐盟水平,正在逼近OECD人均。
實現碳中和,我們當然有難度,而且不是一般的難。因為從上個世紀70年代到本世紀初,發達國家碳達峰都是自然達峰,沒有什么人為干預或約束。我們現在是要人為壓峰、降峰,所以這是我們的難處所在。不僅如此,發達國家從達峰到中和,多在50年以上。我們總能量巨大,卻只有30年時間,所以實現雙碳目標絕非易事。
我們想著,隨著收入的增加,碳的問題就解決了。其實,不盡然。美國人均GDP超過6萬美元,歐盟、日本人均5萬美元,在碳的問題上仍然舉步維艱,中國2020年剛過1萬美元,低于高收入國家最低起點(人均12600美元),以為我們通過發展就能降低排放并不現實,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在這兒并不成立。
關于碳市場。我覺得這一點很重要,市場手段很有用,但是必須要清醒的是,從長遠看,碳交易市場不可能蓬勃興旺,市場功能也很有限,因為配額交易必須要交易成本低、交易主體多。而碳是無形產品,要核查、登記、交易,眾多環節且不說尋租,更不說腐敗,正常的運行其成本就很高。而碳交易市場中,化石能源排放大戶大都是上游原材料企業,這些企業數量較少,易形成寡頭;上游企業也可以輕易將碳成本轉嫁出去。而從全球看,2050年前后,不少國家開始接近碳中和,最后碳排放大體歸零,所以碳市場不可能做大,也不可能做強。
所以,美國倡導并植入京都議定書的三大市場機制,即碳交易、清潔發展機制、聯合履行,但美國都沒有參與;歐盟在2005年做了碳交易體系,但15年來,茍延殘喘,也談不上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