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國家核安全局官網通報了“福建寧德核電廠1號機組試驗時在線錯誤導致乏燃料水池冷卻不滿足運行技術規范要求運行事件”。詳情如下:
一、運行事件描述
2020年6月20日14:59,寧德核電廠1號機組處于換料停堆模式(RCS),按計劃執行安全殼噴淋和隔離階段B綜合試驗(T1EIE001)。在A列手動隔離閥1RRI039/060VN未恢復開啟的情況下,運行人員執行了程序外的操作,遠控關閉B列電動隔離閥1RRI040/059VN導致乏燃料水池失去冷卻,當15:08運行人員發現在線異常后重新開啟1RRI040/059VN恢復了正常冷卻,至此中斷8.5min,違反了寧德核電廠運行技術規范中“PTR系統兩列必須可用,其中至少一列運行以保證乏燃料水池的冷卻”的規定。
國家核安全局表示,整個運行事件過程中,乏燃料水池溫度由30.85℃上漲至30.95℃,滿足運行技術規范的溫度范圍要求,各控制系統響應正常,反應堆處于安全狀態,三道屏障完整,無放射性釋放。“根據《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準則4.1.1‘違反核電廠技術規格書’要求,被界定為運行事件。”
通報指出,本次事件過程中,對機組運行未產生明顯影響,無放射性后果、無人員照射、無環境污染。根據《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該運行事件界定為0級事件。
整個運行事件過程中,乏燃料水池溫度由30.85℃上漲至30.95℃,滿足運行技術規范的溫度范圍要求,各控制系統響應正常,反應堆處于安全狀態,三道屏障完整,無放射性釋放。
根據《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準則4.1.1“違反核電廠技術規格書”要求,被界定為運行事件。
二、運行事件定級及后續監管要求
本次事件過程中,對機組運行未產生明顯影響,無放射性后果、無人員照射、無環境污染。根據《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該運行事件界定為0級事件。
寧德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做好本事件相關的經驗反饋工作,并按照《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相關要求,在事件發生后30天內向國家核安全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提交事件報告。
從經驗反饋角度出發,國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電廠營運單位汲取本次運行事件經驗教訓,強化換料停堆模式下的綜合試驗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運行人員操作錯誤而導致的類似事件。
備注:國際核事件分級表(INES)1-3級為事件,4-7級為事故。0級屬于偏差,不在INES表內,也不在核應急范圍內,僅用于電廠糾正偏差和經驗反饋。